批阿踼某J下一板這兩天發生了一些事,
雖然我反正還有該正主兒家可以去看,那匹害群之馬不至於影響到我,
但是看到他的答辯文還是滿怒的。
錯了被罰還要計較初犯累犯,那殺了人是不是也分殺一個人殺二個人?
我可能過份激動舉例失當,對不起。
除了翻譯分享本身耗腦力(←可能對原分享者有失禮之處,人家搞不好是一塊小蛋糕,但是以我自己而言,因為程度差的關係,每一篇譯文都是花費一番心力譯出來的,而且搞不好還會有錯,爆),講到更現實的一點是,那是花錢花心力也許還要動用人脈才看得到原文,才能拿來翻譯的東西,然後無償翻出來給大家看,用點腦子想都知道這種東西不會願意被無斷轉載!
要講法理情?站在分享者的立場真的無法認同!
站在被分享者的立場更不恥這樣一直強調自己有歉意但是一邊又要求減刑的犯錯者!
被罰三個月水桶狠過份嗎?不就是不能發文而已?
我看到的是被這種鳥事傷害到,灰心得只好用消極方法不再分享譯文給此板的原譯文者,
對不起,我又想發表激動話語XD 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嘛?
如果真心有歉意,不是應該發道歉文後,就默默接受懲處嗎?更何況這個處罰真的一點也不重。
該犯錯者甚至提到對該板感到灰心,只因大多數人支持板主所給予的處罰,
他馬的因為你一個人犯錯讓該板往後沒得看分享譯文,是要向誰去說感到灰心?
真虧他還敢說自己在批阿踼打混那麼多年耶,真是敢講我都不敢聽。
不是新手還會犯這種錯,犯了錯還厚顏無恥發那種答辯文,
拜託你不要把自己法律人的身份抬出來,身為法律人還會犯這種錯,真的丟臉至極。
真是越看那篇答辯文就越生氣,
做錯事的人還要揪出其他犯例以替自己這次錯誤背書,這行為你是小孩子嗎?
然後看到犯錯者BLOG這兩天發的文,更感受不到他所謂歉意何在?
就只是一心計較自己被判不公的樣子,
該犯錯者BLOG內有一句話讓我在忿怒之餘失笑,
什麼叫什麼希望該板最後定案的判決不會讓他做出不再出入該板的決定?(←饒舌XD)
好一個自我中心重到令人發噱的患者。
雖然我未曾在該板發文過,但我真心希望這位犯錯者你就下決定不要再踏進該板了,阿彌陀佛。
- Nov 26 Wed 2008 23:23
做錯事真的別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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